4.3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控 制 項
4. 3. 1 在方案、規劃階段制定水系統規劃方案,統籌、綜合利用各種水資源。
4. 3. 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網漏損。
4. 3. 3 采用節水器具和設備,節水率不低于10%。
4. 3. 4 景觀用水不應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備地下水井供水。
4. 3. 5 使用非傳統水源時,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對人體健康與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一 般 項
4. 3. 6 合理規劃地表與屋面雨水徑流途徑,降低地表徑流,采用多種滲透措施增加雨水滲透量。
4. 3. 7 綠化用水、洗車用水等室外非飲用用水采用非傳統水源。
4. 3. 8 綠化灌溉采用節水、高效的灌溉方式。
4. 3. 9 室內非飲用用水采用海水或再生水。采用再生水時,優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廠的再生水;附近沒有集中再生水廠時,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合理選擇其他再生水水源和處理技術。
4. 3. 10 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合理確定雨水集蓄及利用方案。
4. 3. 11 非傳統水源利用率中低層建筑不低于10%,高層建筑不低于5%,超高層建筑不低于2.5%。
優 選 項
4. 3. 12 非傳統水源利用率中低層建筑不低于20%,高層建筑不低于10%,超高層建筑不低于5%。
4.4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控 制 項
4. 4. 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質含量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或地方標準的要求。
4. 4. 2 建筑造型要素簡約,無大量裝飾性構件。
一 般 項
4. 4. 3 施工現場500km以內生產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總重量的70%以上。
4. 4. 4 現澆混凝土采用預拌混凝土。采用預拌砂漿。
4. 4. 5 建筑結構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度鋼。
4. 4. 6 將建筑施工、舊建筑拆除和場地清理時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理,并將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環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4. 4. 7 在建筑設計選材時考慮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環使用性能。在保證安全和不污染環境的情況下,可再循環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總重量的10%以上。
4. 4. 8 土建與裝修工程一體化設計施工,不破壞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構件及設施。
4. 4. 9 在保證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類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優 選 項
4. 4. 10 采用資源消耗和環境影響小的建筑結構體系和(或)建筑構件。
4. 4. 11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4.5室內環境質量
控 制 項
4. 5. 1 對建筑圍護結構采取有效的隔聲、減噪措施。臥室、起居室的允許噪聲級在關窗狀態下白天不大于45 dB(A),夜間不大于35 dB(A)。樓板和分戶墻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不小于45dB,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聲壓級不大于70dB。戶門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不小于30dB;外窗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不小于25dB,沿街時不小于30dB。
4. 5. 2 居住空間能自然通風,通風開口面積不小于該房間地板面積的8%。
4. 5. 3 室內游離甲醛、苯、氡和TVOC等空氣污染物濃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或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指南》的規定。
一 般 項
4. 5. 4 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廚房設置外窗,房間的采光系數不低于1%。
4. 5. 5 居住空間開窗具有良好的視野,且避免戶間居住空間的視線干擾。當1套住宅設有2個及2個以上衛生間時,至少有1個衛生間設有外窗。
4. 5. 6 在自然通風條件下,房間的屋頂和東、西外墻內表面的最高溫度不高于35.6℃。
4. 5. 7 設空調系統(設備)的住宅,運行時用戶可根據需要對室溫進行調控。
4. 5. 8 采用可調節外遮陽裝置,防止夏季太陽輻射透過窗戶玻璃直接進入室內。
4. 5. 9 采用集中空調系統的住宅,設置通風換氣裝置或室內空氣質量監測裝置。
優 選 項
4. 5. 10 臥室、起居室(廳)使用蓄能、調濕或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功能材料。
4. 5. 11 每套住宅至少有1個居住空間滿足日照標準的要求。當有4個及4個以上居住空間時,至少有2個居住空間滿足日照標準的要求。
4.6運營管理
控 制 項
4. 6. 1 制定并實施節能、節水、節材與綠化管理制度。
4. 6. 2 住宅水、電、燃氣分戶、分類計量與收費
4. 6. 3 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對垃圾物流進行有效控制,對廢品進行分類收集,防止垃圾無序傾倒和二次污染。
4. 6. 4 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并有嚴格的保潔清洗措施,生活垃圾袋裝化存放。
一 般 項
4. 6. 5 垃圾站(間)設沖洗和排水設施。存放垃圾及時清運,不污染環境,不散發臭味。
4. 6. 6 智能化系統定位正確,采用的技術先進、實用、可靠,達到安全防范子系統、管理與設備監控子系統與信息網絡子系統的基本配置要求。
4. 6. 7 采用無公害病蟲害防治技術,規范殺蟲劑、除草劑、化肥、農藥等化學藥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損害。
4. 6. 8 栽種和移植的樹木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長狀態良好。
4. 6. 9 物業管理部門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4. 6. 10 垃圾分類收集率(實行垃圾分類收集的住戶占總住戶數的比例)達90%以上。
4. 6. 11 設備、管道的設置便于維修、改造和更換。
優 選 項
4. 6. 12 對可生物降解垃圾進行單獨收集或設置可生物降解垃圾處理房。垃圾收集或垃圾處理房設有風道或排風、沖洗和排水設施,處理過程無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