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社區中應有三類停車場地,分別是機動車停車場、緊急救護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在設置機動車停車場時,除了應有集中的地下車庫或臨時客用場地外,還應在各居住組團出入口及樓棟單元出入口處分散設置小規模臨時停車場,提供給救護車、小區電瓶車或親友探訪時臨時停車使用(圖7)。社區中還應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這些老人出行常用的車輛提供近便的停放位置。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養老社區的非機動車停車位不宜設在地下。調研中發現,有些居住區為了追求社區環境的整潔和美觀在設計時將非機動車停車庫設在地下,平時居民停放車輛時都要上下坡道,這對于老人來講是十分不便的:一方面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每天都會使用,停放在地下存取不方便;另一方面電動自行車、三輪車車身較沉(一部電動自行車的重量通常在50kg左右),老人推行車輛上下坡道會很費力和危險,若再從地下車庫將物品拎持回家,就更為吃力。因此養老社區中不應為了追求美觀而造成老人使用時的安全隱患,而應當就近各個樓棟出入口設置一小片停車區域(圖8)。
3.3 建筑功能與布局形式
3.3.1 養老社區應合理劃定分區
目前的綜合型養老社區中通常會有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多種居住類型,這些居住類型的使用對象各不相同,例如老年住宅通常面向健康、自理的老人,而老年公寓會有一部分提供給需要照料和幫助的老人。不同居住類型的經營和管理模式也會有所差異,例如有的是出租,有的是出售,入住老人所繳納的費用也不同。筆者在調研某養老社區時發現,社區餐廳設在某棟老年公寓里,而公寓住戶不希望社區里的其他住戶來這里打飯或用餐,認為雙方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不同,其他住戶占用了公寓的公共空間,由此引發出許多矛盾。所以綜合型養老社區應在規劃布局上將不同的居住類型分區設置,并在一些公共設施和室外環境上也有所劃分,形成一定的專屬和獨立性,以避免管理和使用時出現糾紛。
3.3.2 建筑布局形式追隨功能
不同的居住類型由于功能配置需求不同,其建筑形式會有所差異。為健康老人而建的老年住宅可以是單元式,而為半自理或不能自理老人設計的住宅通常會采用廊式,走廊及走廊側放大空間兼有活動、服務和管理功能。從建筑布局上來看,健康老人居住的老年住宅與普通住宅類似,可以是單元樓棟狀;而可提供照護服務的老年公寓出于管理效率的考慮,宜采用集合式居住的形式,建筑內部應有走道連通,建筑布局通常為工字形、王字形、L形、E形或魚骨形等等(圖9),在保證南向房間最多的情況下兼顧服務人員的工作效率。

3.3.3 養老建筑宜在功能形式上創新
養老社區中還應考慮建筑功能形式上的創新,以適應多樣化的居住需求。例如一些相互熟識的老人可能會結伴入住,也可能會有子女不定期地探望并與其共同居住,那么就應為他們提供相對私密并具有家庭氛圍和獨享的活動空間。例如放大廊式公寓的端頭部分,設置家庭套間(圖10),在需要時可將走廊中的門關閉,使這部分成為一個穩定和獨立的空間,走廊也可用作公共起居室;不需要時將走廊的門打開,仍可還原為一般的公寓房間使用。這種處理手法要比普通的廊式公寓更能迎合老人的需要,滿足他們與親屬、朋友、家人共同居住、共同活動的需求。一些毗鄰風景旅游資源的養老社區可以采用這種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