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結構:構筑一片區八組團的空間結構,合理組織園區功能。一區布置中心商貿區;二區布置行政文化區,出口加工區,園區主要的居住區;三區布置信息產業園、軟件園;東部新發展區布置物流園區、生命科學園;南部新發展區布置研究生城,發展為高等教育、研發基地;婁葑東、婁葑北、婁葑南、唯亭、勝浦、跨塘為相對獨立的建設組團。中心商貿區積極發展區域性的金融、信息、咨詢等生產服務業;行政文化區發展行政、文化、娛樂等設施,促進消費性服務業的發展。
表2:中新合作區規劃用地構成表
4.1.2 鄭州紡織產業園總體規劃
區域位置:鄭州紡織產業園位于鄭州市區西部,距市中心約15 公里,規劃面積約12.85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集約化發展化纖、織造、印染,建設集生產、商貿、展示、研發、物流、配套居住功能為一體的現代化紡織工業園區,成為集約程度高、產業集群配套完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強的全國重要的新型紡織工業基地。
規劃結構:規劃用地為紡織工業專業園區,具備生產、商貿、展示、研發、物流等功能以及相關配套設施。規劃劃分為六個功能區(紡織印染區、紡機制造區、服裝區、展示銷售區、物流區、居住區)及一個公共核心(管理培訓中心),考慮到發展彈性,預留一部分綜合用地。
注:綠地、道路等建設用地類型未計入在內。
4.1.3 主要啟示
根據對國內部分成功的工業園區規劃進行研究,可以歸納出該類園區規劃設計的啟示主要包括:
4.1.3.1 功能設置
在功能布置上,全面考慮為產業發展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如熱電廠、污水處理廠、展示接待中心、便利中心和集中公寓,布局上盡量集中,并考慮與生產區域的服務與通勤聯系;作為主體功能的產業,應在簡單的制造加工的基礎上,向設計、流行趨勢發布、展示推介等更高層次拓展,不同生產區域依據關聯度及與生活區隔離要求呈組團分布;進行功能小區劃分,將相輔相成或相類似的產業集中成片布置,并對其兼容性提出控制要求。
4.1.3.2 規劃布局
公共設施:形成合理分布、重點突出、均衡服務的格局。
居住區:建設要確保基礎設施與商業、文化、教育、衛生等生活配套設施同步建設,形成高效率、高質量的居住區。保持原規劃以鄰里中心組織居住結構的先進理念,營造“富有獨特魅力”的生活居住環境。注重工業企業的環境影響,有污染、大運量的企業與生活區及環境要求較高的工廠區相
對分離。
4.1.3.3 景觀營造
對園區主入口、主軸線、中心廣場、濱水空間等重要景觀節點進行有機組織,控制視線通廊,合理布置標志物,一般將公共服務設施向主入口區域靠近,生活設施分布在其周邊,塑造良好的城市門戶形象和園區的整體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