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手術部
5.8.1 手術部設置分為一般手術部與潔凈手術部。手術部的環境要求必須符合GB15982《醫院消毒衛生標準》,潔凈手術部應按《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50333-2002有關規定設計。
5.8.2 設置位置及平面布置
手術部應自成一區,并宜與外科護理單元臨近,宜與相關的介入治療科、ICU、病理科、中心供應室、血庫等路徑短捷。
手術部不宜設在首層或高層建筑的頂層。
平面布置應符合功能流程和潔污分區要求
入口處應設醫護人員衛生通過區;換鞋處應有防止潔污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潔污轉換措施。
通往外部的門應采用彈簧門或自動啟閉門。
5.8.3 用房組成
應配備的:手術室、刷手處、術后蘇醒室、換床處、護士室、麻醉師辦公室、換鞋處、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廁、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貯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廊)、庫房
根據需要宜配備的:潔凈手術室、手術準備室、石膏室、冰凍切片室、醫護休息室、男女值班室、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貯藏室、教學設施、家屬等候處
5.8.4 手術室平面尺寸
應根據分科需要,選用手術室平面尺寸,無體外循環裝備的手術部,不應設特大手術室,平面尺寸不應小于表5.8.4中規定。
表5.8.4手術室平面凈尺寸(潔凈手術部標準)
手術室 | 平面凈尺寸(m) |
特大型 | 7.5×5.7 |
大型 | 5.7×5.4 |
中型 | 5.4×4.8 |
小型 | 4.8×4.2 |
每2-4間手術室宜單獨設立1間刷手間,刷手間不應設門;刷手間也可設于清潔區走廊內。潔凈手術室的
刷手間不得和一般手術室共用。每間手術室不得少于2個洗手水嘴,并應采用非手動開關。
5.8.5 手術室的門窗
推床進入手術室的門,凈寬不宜小于1.4米,宜設置自動啟閉門。
手術室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當采用天然光源時,窗洞口面積與地板面積之比不得大于1/7,并應采取有效遮光措施。
5.8.6 手術室內基本設施
觀片燈聯數可按手術室大小類型配置,觀片燈應設置在術者對面墻上。
手術臺長向宜沿手術室長軸布置,臺面中心點宜與手術室地面中心點相對應。頭部不宜置于手術門側。
手術室的凈高宜為2.8~3m。
應設置醫用氣源裝置。
手術室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手術室、清潔輔助用房不應有明露管線。
手術室的吊頂及吊掛件,必須采取牢固的固定措施,手術室吊頂上不應開設人孔。
病人視線范圍內不應裝置計時器。
手術室內不應設地漏。
5.9 放射科
5.9.1 設置位置與平面布置:
宜在底層設置,自成一區,宜與門急診部、住院部鄰近布置,有便捷聯系。
有條件時,宜采用病人通道與醫護工作人員通道分開的布置方式。
5.9.2 用房組成
由放射設備機房(CT掃描室、透視室、攝片室)控制室、 暗室、觀片室、登記存片室組成;
應設候診處;
腸胃檢查室,應設調鋇處和專用廁所;
根據需要設置診室、辦公室等。
5.9.3 基本設施
必須滿足機房的醫療設備條件,如地溝深度、地面標高、層高、出入口、室內環境、機電設施等的要求。
拍片室最小凈尺寸為4.5M×5.4M(24m2),透視室最小凈尺寸為5.4M×6.0M。
放射設備機房門的凈寬不應小于1.20M,凈高不應小于2.80m,CT掃描室的門凈寬不應小于1.20m,控制室門凈寬宜為0.90m。
透視室與CT掃描室的觀察窗的凈寬不應小于0.80m,凈高不應小于0.60m,攝片室的觀察窗的凈寬不應小于0.60m,凈高不應小于0.40m。
有條件時,宜建立放射科圖像儲存傳輸系統(PACS)。
5.9.4 防護
按照GBZ130-2002《醫用X射線診斷衛生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設計。
5.10 核磁共振(MRI)檢查室
5.10.1 設置位置
自成一區或與放射科組成一區,宜與門急診部、住院部鄰近。
應盡量避開強電磁波和移動磁場干擾。
5.10.2 用房組成
掃描室、控制室、機械間(計算機、配電、空調機)、配電間。
可根據需要設置診室、辦公用房。
5.10.3 基本設施
考慮屏蔽、氦氣排放、冷卻水供應。
診斷室的門凈寬不應小于1.20m,控制室門凈寬宜為0.90m,同時滿足設備通過。
核磁共振掃描間的觀察窗的凈寬不應小于1.20m,凈高不應小于0.80m。
5.10.4 屏蔽
MRI診斷室的墻身、樓地面、門窗、洞口、嵌入體等所采用的材料,構造均應按設備要求和屏蔽專門規定有可靠的屏蔽措施。
機房選址后,測定自然場強,以定屏蔽措施。
5.11 放射治療科
5.11.1 設置位置與平面布置
宜設在底層,自成一區、符合國家有關防護標準。
治療室應自成一區。
5.11.2 用房組成
必須配備的用房:
治療機房(后裝、鈷60、直線加速器、γ刀、深部X線治療、)、控制室;治療計劃系統、模擬定位室、物理室(模具間);模具存放;候診、護士站、值班、診室、醫辦;廁所、病人更衣(醫患分開設)、污洗間、固體廢棄物存放間;
可單獨或共用的設施:手術室、會診室、值班室
5.11.3 基本設施
治療室內噪聲不應超過50dB(A)。
鈷60治療室、加速器治療室、γ刀治療室及后裝機治療室的出入口應設“迷路”。
防護門和“迷路”的凈寬均應滿足設備要求。
5.11.4 防護
按照GBZ121-2002《后裝γ源近距離衛生防護標準》、GBZ/T152-2002《γ遠距治療室設計防護要求》、GBZ126-2002《醫用電子加速器衛生防護標準》、GBZ131-2002《醫用X射線治療衛生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