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門診用房
5.2.1 設置位置與平面布置:門診部應設在靠近醫院交通入口處,與急診部、醫技部近旁,并應有直通醫院內部的聯系通路。應處理好門診部內各部門的相互關系,使病人盡快到達就診位置,避免往返迂回,防止交叉感染。
5.2.2 用房的組成
必須配備的用房:
公共部分:門廳、掛號、問訊、病歷室、預檢分診、記賬、收費、藥房、候診處、采血室、檢驗室、輸液室、注射室、門診辦公室、廁所、為病人服務的公共設施;
各科:診查室、治療室、護士站、值班更衣室、污洗室、雜物貯藏室、廁所等。
各科酌情設置:換藥室、處置室、清創室;
可單獨設置、公用或利用醫技科室的用房及設施:X線檢查室、功能檢查室。
5.2.3 候診處
門診宜分科候診,門診量小的可合科候診。
利用走道單側候診者,走道凈寬不應小于2.40m,兩側候診者,凈寬不應小于2.70m。
有條件時,可采用醫、患專用通道,電子叫號,預約掛號,分層掛號收費等。
5.2.4 診查室
一般診查室的開間凈尺寸不應小于3m,進深凈尺寸不應小于3.90m,面積不小于12m2。單人診查室的開間凈尺寸不應小于2.60m,進深凈尺寸不應小于3m,面積不小于8m2。
5.2.5 婦科、產科和計劃生育
應自成一區。有條件時,宜設單獨出入口。
婦科應增設隔離診室、婦科檢查室、手術室、休息室及專用廁所。宜采用不多于二診室合用一個婦科檢查室的組合方式。
產科和計劃生育應增設人流手術室、休息室及專用廁所。
產科和計劃生育宜設置咨詢室。
各室應有阻隔外界視線的措施。
5.2.6 兒科
應自成一區,宜設單獨出入口。
應增設的用房:預檢處、候診處、兒科專用廁所和隔離診查室,隔離廁所。隔離區應有單獨對外出口。
宜單獨設置的用房:掛號處、藥房、注射、檢驗、輸液。
候診處面積每病兒不宜小于1.50m2。
5.2.7 耳鼻喉科
應增設的用房:內鏡檢查室(包括食道鏡等)、治療室。
可單獨設置或共用的用房及設施:手術室、測聽室、前庭功能室、內鏡檢查室(包括氣管鏡、食道鏡等)。
5.2.8 眼科
應增設的用房:初檢室(視力、眼壓、屈光)、診查室、治療室、檢查室、暗室。
初檢室和診查室宜具備明暗轉換裝置。
宜設置專用手術室。
5.2.9 口腔科
應增設的用房:X光室、暗室、鑲復室、消毒洗滌、矯形室。
診查單元每椅中距不應小于1.80m,椅中心距墻不應小于1.20m。
鑲復室宜考慮有良好的通風。
宜增設資料室。
5.2.10 門診手術
門診手術用房由手術室、準備室、更衣室、術后休息和污物室組成;手術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3.60mX4.80m。
門診手術可與手術部合并設置。
5.2.11 門診廁所
廁所按日門診量計算,男女病人比例一般為1:1,男廁每100人設大便器1個,小便器2個;女廁每100人設大便器3個。設置要求見第5.1.15條。
5.2.12 預防保健科
應增設的用房:宣教室、檔案室、兒童保健室、婦女保健室、免疫接種室、更衣室、辦公室。
宜設置的用房:社區服務站。心理咨詢室、優生優育咨詢室、
5.3 急診部用房
5.3.1 設置位置與平面布置:
急診部應自成一區,單獨設置出入口,應便于急救車、輪椅車的停放。如設直升機停機坪,應與急診部有快捷的通道。
急診部與門診部、醫技部、手術部應有便捷的聯系。
急診、急救應分區設置。
5.3.2 用房組成
應配備的用房:
急救部分:搶救室、搶救監護室;
急診部分:診查室、治療室、清創室、換藥室;
共用部分:接診分診、護士站、輸液室、觀察室、污洗室、雜物貯藏室、值班更衣室、廁所。
單獨設置或利用門診部、醫技科室的用房及設施:
掛號室、病歷室、藥房、收費室、化驗室、X線診斷室、功能檢查室、手術室、重癥監護室。
輸液室由治療間和輸液間組成,應配供氧終端。
5.3.3 門廳兼作分診時,其面積不宜小于24㎡2。
5.3.4 搶救室
搶救室應直通門廳,有條件時,宜直通急救車停車位,面積不應小于每床30㎡,門的凈寬不應小于1.10m。
應配置供給氧氣、吸引等醫療氣體的設備管道。
5.3.5 搶救監護室內平行排列的觀察床凈距不應小于1.20m,有吊簾分隔者不應小于1.40m,床沿與墻面的凈距不應小于1m。
5.3.6 觀察室
平行排列的觀察床凈距不應小于1.20m,有吊簾分隔者不應小于1.40m,床沿與墻面的凈距不應小于1m。
根據需要設隔離觀察室或單元。并應設單獨出入口,入口處應設緩沖區及就地消毒設施。
應配置供給氧氣、吸引等醫療氣體的設備管道。
5.4 傳染門診
5.4.1 消化道、呼吸道等傳染病均應自成一區,并單獨設置出入口。
5.4.2 必須配備的用房:預檢分診、掛號、收費、藥房、觀察室、檢驗室、診查室、治療室、醫護人員更衣換鞋處、專用廁所。
5.4.3 設計要求應符合有關的傳染病醫院建筑設計規范
5.5 發熱(隔離篩查)門診(?)
5.5.1 發熱(隔離篩查)門診應自成一區,靠近急診部,并單獨設置出入口。
5.5.2 必須配備的用房:預診分診、掛號、收費、取藥處、小化驗室、診查室、治療室、移動X光機室、醫護人員更衣換鞋處、緩沖間、專用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