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
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全國各地的文化事業隨之蓬勃發展,因此各地紛紛立項建設文化建 筑,這些文化建筑顯然不同于50、60 年代的類型。當時主要是適應大眾急切地需要普及文化, 但又因財力不足,因此大量地建造了很多以電影演出為主,兼顧其它演出的多功能影劇院。而當前這些文化建筑,是城市中的標志性建筑,通過它可以改善城市的形象。因此,無論在建筑 技術上或是建筑藝術上都應當是“精品”。同時在精神文化建設中和文化地位上又是一個窗口, 具有導向性。所以這類建筑應該是填補現有文化建筑的空白,而不應重復建設已有的文化建筑 的類型—多功能影劇院的類型。所有現在的這類文化建筑,應該是一座能推動先進的、高層次 文化的場所。它的功能應該是適應性的,現代的和完善的。它應是一座“音樂廳—劇場”型的 藝術殿堂。
1.1 多樣化
多元化是當代社會的一大特征。反映在精神文化建設和大眾對文化娛樂需求上是多樣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但富裕程度卻有著很大差別, 文化素質和修養的區別則更大。因此,表現在對文化生活需求上繽紛雜呈的多樣性;無論是高雅的、傳統的、流行的、通俗的、西洋的、民族的—各種文化藝術的形式都擁有廣大的愛好者。 為了適應大眾的需求,自80 年代以來各地建設了不少文化建筑,提供了觀演的場所;建設了音 樂廳、歌舞劇院、戲劇院、話劇院等。一度常在體育館演出的流行音樂現在也有了自己的表演 場所—流行音樂的音樂廳。
1.2 多功能
多元化的特征反映在舞臺與觀眾廳的關系上,也就是演員與觀眾的關系上是多功能。演出 場所要能適應所演出劇種的特點,才能真正發揮演出的特色和效果。所以,不同劇種應該有適應其特點的演出場所,但因財力和大眾喜愛程度,還不可能讓各類劇種都有自己的專業演出的 劇場。
50、60 年代,由于財力不足,劇場技術的落后,大眾對藝術欣賞的要求不高等原因,當時 的多功能影劇院建筑,基本上已能滿足要求。而今天,經濟的發展,大眾欣賞能力和對演出要 求的提高,國際文化交流的頻繁,城市建設的需要,至80 年代中期又興建了一批具有較好的現 代劇場科技設備的多功能影劇院類型的文化建筑,其中也有部分是專業性的寬銀幕環繞立體聲 電影院。90 年代中后期,演藝建筑的大量興建,大眾對各種演出的鑒賞能力越來越高,也使演 藝建筑的供求關系發生變化,即有選擇地使用和觀演,過去那種簡單的多功能影劇院型演出場 所,已經無法滿足現代觀演對場地和環境的苛刻要求。
現代科學技術的重大突破和發展,為劇場適應多種演出條件提供了可能性。室內聲學 (音 質設計)理論的運用,成為設計劇場的必需;聲學結構 (聲反射罩、板、可調節混響的設施); 高保真的擴聲系統等現代聲學科技已較普遍地被采用。舞臺燈光的預先設計和程序控制的運用, 使舞臺燈光成為劇場工程中為演出服務的一項重要的因素;舞臺機械設備的水平和垂直移動裝 置普遍使用并日臻完善。這些劇場科技的發明和革新,為劇場提供了優越的條件。運用現代科 學技術進行劇場設計思想逐漸形成,并越來越顯示出它的生命力。為新型的、適應不同劇種要 求的劇場發展奠定了基礎。當代劇場中幾乎都設有適應性的設施,如活動臺口就是一種最容易 的適應性設施,可以適應不同規模場景的演出。升降樂池也是普遍的適應性設施,它能夠非常 簡單地適應多種演出方式的要求。
以往的所謂多功能劇場,被認為是能夠容納多種內容的文藝演出和其它活動如:電影、會 議、交響樂、歌劇舞劇和流行音樂等等。如此之多的功能集于一身,必然會產生視覺的、聽覺 的、舞臺演出條件等等的多方面缺陷。而流行音樂和大型晚會型的文藝演出等,目前已經被現 代化的多功能“體育館”所實現。
數字錄音寬銀幕環繞立體聲電影院的放映條件很嚴格,根據國外經驗和國內有關的“條例”要求:它的容量不能大于800 座,容積不應超過5000 立方米,銀幕高寬尺寸有一定的限制,放 映投射角也有嚴格的要求。混響時間應小于1.0 秒。最好在0.8 秒左右,銀幕后要有“無限障板” 的設置;不應有樓廳,每排座升起(C 值)至少12cm 等等。所以現代的電影院必然是專業性的。
現代的劇場主要用于歌劇、舞劇、戲劇、音樂等表演藝術的演出。這類的多功能劇場,已 經拋棄了那些與觀賞表演有矛盾的功能,更好地適應表演藝術的演出要求。現代新型多功能劇 場的適應性特點,實質上是產生于工程技術方面而不是在建筑設計方面,它是運用現代的工程 技術手段和計算機控制,使劇場的某些部分根據表演藝術的演出要求,進行適應需要的調整和 變動,例如傳統的鏡框臺口箱型舞臺的影劇院,由于它具有高大的箱型舞臺,并且臺內又有吊 桿、布景、舞臺燈光等設備,這種情況下要求演奏音樂,則聲音能量被舞臺大空間所吸收,演 奏者彼此聽聞不好,不易配合默契,對于演奏不利。假如在劇場設計時以現代聲學理論進行指 導,運用現代劇場工程技術手段、機電和計算機控制調節和變化劇場的某些部分,就能兼容音 樂演奏的功能。例如:
1、在鏡框臺內的舞臺上,通過安裝可移動的聲反射罩或聲反射板,使之適宜音樂演出; 也可以把防火幕放下,樂池升起,調節活動臺口的位置,使臺口區域能適應演奏音樂,例如香 港演藝學院大劇院即是如此做法。
2、改進“臺口區域”的設計 (“臺口區域”指鏡框臺口的臺口、臺唇和樂池部分組成的空 間,包括它的各個界面的尺寸、形狀和材料),使之適宜于歌劇的演出。并且又是臺口內聲反射 罩的延續部分,以期達到正規音樂廳的標準,特別是反射聲的側向化。同時又能在此調節擴聲 系統的揚聲器以及耳面光槽位置的布局,以期達到為演出服務的要求。
3、設計時有意識地在觀眾廳的空間中布置可調節混響時間的空間和聲學構件,可以調節 廳內的混響時間以適應不同演出的聲學要求。
4、由于現代擴聲設備和系統設計技術發展很快,水平很高,可以在較長的混響時間環境中獲 得良好的清晰度,因此這類觀眾廳也能適應于會議功能的要求。
上述這種適應音樂、歌舞劇以及戲劇演出和會議的劇場,即為“音樂廳—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