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提出完善融資擔保政策、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就業扶持等方面的扶持。
意見主要包括:
一、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
二、認真落實已經出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臺繼續支持的政策。
三、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型微型企業,實現產業集聚和抱團發展。
四、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五、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六、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
七、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
八、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九、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
十、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