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帶動開發區大發展
國家級開發區GDP占比高達12%
1984年,中央發布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中提出,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劃定一個有明確地域界限的區域,興辦新的經濟技術開發區”。自此,“經濟技術開發區”一詞走進國人視野,融入改革開放大潮。至今為止,國家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我國已有215個,部分東部省市內設立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多達20-25個。
“國家級開發區是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體制改革的試驗基地。”汪洋表示,去年,國家級經開區地區生產總值近7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2%;財政收入1.3萬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9.8%;進出口總額近8000億美元,占全國進出口總額的18.7%。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在稅收、土地、金融、投資審批程序等各方面都會有一定的政策傾斜。如蘇州工業園區就提出“國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定“在開發區內成片開發荒地灘用于農業林業項目,免征土地出讓金。成片開發荒地灘興辦工業小區,減半征收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在規定期限內可記賬分期繳納”。
“政績”成指揮棒
土地閑置、資源浪費等問題顯現
與成就相伴,政府主導下的開發區建設弊端也開始顯現。
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崔長林看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市場對開發區的反應逐漸淡化,政府過多主導開發區建設、發展也帶來了許多問題,“此前有不少開發區存在較強的非市場性特征,出臺的各種條條框框規定非常細致也較不靈活,很多落戶其中的項目并不是市場需要的,這就導致很多省市內的一個小地方在產業優勢都不明顯的情況下就去申請建設開發區,最后出現土地被閑置、資源被浪費、腐敗等問題”。
白明(微博)表示,以政府為主導的開發區建設可能會更多地考慮政績,比如有些地方是為搶政策紅利而建開發區,在開發區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根本沒有周全的規劃,只是先把架子搭起來,把土地圈起來。一些地方出現了“開發區熱”,開發區越辦越多,范圍越劃越大,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和資金,明顯地超出了實際需要和經濟承受能力。
數據也顯示,在2003-2005年的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中,全國一共清理出各類開發區6866個,規劃面積3.86萬平方公里。其中,國務院批準設立開發區171個。
政府輔助 市場主導成方向
白明表示,在30年前,我國市場經濟剛剛起步,國家發展也比較落后,只能通過政策優惠來把開發區先建立起來,但現在我國擁有非常好的投資和發展環境,以市場為主導的開發區能夠最大限度地進行資源配置,開發區建設的主導者應當“易主”了。
崔長林也建議,未來政府必須要從開發區建設、發展的過程中退出,而且是大比例退出。在轉型過程中,政府應確立“容許”的意識,即能夠容許企業、產業自主地從開發區中遷出,選擇真正適合企業發展、市場需要的地區落地;能夠容忍開發區荒涼甚至關閉,尤其是不少建設開發區較勉強的城市,應篩選一批發展比較好的開發區留存,果斷舍棄那些不符合市場需求的。
白明也同時提醒,開發區建設也不能完全脫離政府,一般國家級開發區達到“七通一平”水平(通路、給排水、電、氣、暖、通訊、土地平整),這些工作很難指望社會資本會自我建設和完善,所以在基礎設施領域,還是需要政府和政策來做一些工作,所以政府輔助、市場為主導,將成為未來開發區建設和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