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倉廩足”之后的“遠足消費”,它要求人離開家門、離開自己的城市或國度去遠足,從這個層面上說,是人和文化的異地展示。但是,文化+旅游=文化旅游?
文化在旅游中的重要性,已經無需論證,旅游界早就喊出了“文化是旅游的靈魂”的口號。這不是說純粹的自然風光魅力不再,而是說隨著視野的日漸開闊,游客對旅游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在領略一地的奇觀勝景之后,更希望了解當地獨特的民俗文化、宗教文化、飲食文化、節慶文化,甚至想和當地居民原汁原味的生活狀態做一次親密的接觸。
于是,文化旅游項目投資熱潮頻現,更有些地方開始炒作名人和爭奪故里,將古鎮古村圈起來供人參觀,殊不知對待文化遺產的態度,不應是獵奇、聽故事,而是真正尊重它的文化和歷史。
旅游是經濟性很強的文化事業,又是文化性很強的經濟事業。文化的內涵決定著旅游產品的價值和品位,是支撐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資源。旅游是文化的載體,通過旅游寓教于樂,寓教于游,將燦爛文化廣為弘揚、代代相傳。只有緊緊抓住文化和旅游的內在聯系,才能形成旅游與文化的雙贏,才能成為真正的文化旅游。